一、評選宗旨
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,切實推進素質教育,在學生中“樹標桿、立典型”,形成正確輿論,挖掘各類人才,增進教師對學生的科學地評價和引導,激勵每一個學生的自尊心、自信心、上進心和責任心,為各個學生搭建一個能發(fā)現、發(fā)揮和發(fā)展各自優(yōu)勢智能的廣闊平臺,引導廣大青年學生樹立積極的人生態(tài)度和走上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”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人生之路,同時進一步營造高品位的校園文化氛圍,提升學院整體的教育質量和影響力。
二、評選對象
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全體學生。
三、評選原則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。
2、實事求是的原則。
2、寧缺毋濫的原則。
四、評選項目
(一)基本項目
1、德育項目:文明之星 、孝敬之星、誠信之星、助人之星、守紀之星、環(huán)保之星、節(jié)儉之星
2、智育項目:學習之星、創(chuàng)新之星
3、體育項目:體育之星
4、美育項目:才藝之星
5、勞技項目:勞動之星、技能之星
6、綜合項目:管理之星、進步之星、自強之星
(二)機動項目
根據班級、系部或學院開展的活動設立。
五、評選標準
1、文明之星: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;儀表整潔,舉止得體;待人熱情,彬彬有禮;為學校、系部或班級文明禮儀建設做出突出成績,起到模范作用。
2、孝敬之星:能理解父母、老師的辛苦,主動與父母、老師交流;能主動為家長分擔家務,主動幫家長排憂解難;在各個場合都能尊敬、關愛老人。
3、誠信之星:真誠待人,信守諾言,絕不說謊,時間觀念強,考試不作弊,作業(yè)不抄襲,勇于糾正自己的錯誤,對同學的錯誤也能真誠地提出來。
4、助人之星:關心集體和他,積極參加公益活動,拾金不昧,助人為樂,有較多的為集體或他人服務的先進事跡。
5、守紀之星:模范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沒有曠課、遲到、早退、夜不歸宿、不交作業(yè)等違紀行為。
6、環(huán)保之星:有較強的環(huán)保意識,曾多次參與環(huán)保類公益活動,衛(wèi)生習慣好,自覺維護校園、班級、宿舍等公共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,在班級和學校衛(wèi)生工作中一貫表現突出。
7、節(jié)儉之星:模范繼承和發(fā)揚中華民族勤儉節(jié)約的光榮傳統(tǒng),尊重勞動成果,愛惜糧食和生活用品,節(jié)約用水、用電,生活上不盲目攀比,不亂花錢,不挑吃穿。
8、學習之星: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學習習慣良好,勤學善思,刻苦鉆研,能較好地掌握各門功課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,各科平均成績80分以上,積極配合班級建設與提升班級學風。
9、創(chuàng)新之星:積極參加校內外的創(chuàng)新、創(chuàng)意活動,愛好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、文藝創(chuàng)作,獲得發(fā)明、創(chuàng)作等創(chuàng)新成果。
10、體育之星:愛好體育,在體育方面有特長,且能發(fā)揮自己的體育特長,參加體育類比賽獲獎,鼓勵和帶動周圍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各類體育競賽活動。
11、才藝之星:審美情趣健康,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文學、藝術活動,在有才藝方面特長,有一定的藝術素養(yǎng)和才藝成果。
12、勞動之星: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,有自我服務意識;尊重勞動、勞動者及勞動成果;能按時、按質、按量完成學校、系部、班級布置的勞動任務;積極參加校內的義務勞動、社會公益勞動,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。
13、技能之星:能積極參與專業(yè)技能訓練,有精湛的職業(yè)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風貌;學院、市、省或國家技能大賽中獲得優(yōu)異成績。
14、進步之星: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;能客觀認識自己,嚴格要求自己,有錯就改,成績持續(xù)進步或思想表現進步顯著,經常受老師表揚,能夠及時總結進步原因,并與同學共享。
15、管理之星:責任感強,關心集體,在班級、系部或學校學生干部工作中認真負責,以身作則,有一定的管理技巧,為班級、系部或學校的學生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貢獻。
16、自強之星:通過學院認定的貧困生;遵紀守法,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;學習成績優(yōu)異;積極參加公益志愿者服務及社會實踐活動;有自立自強的表現;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六、評選程序及要求
(一)班級之星
1、每月評選一次,由全班同學民主推選以及與任課老師、班主任、班委會、團支部討論產生。
2、“班級之星”總數建議按班級學生總數的40%評選(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)。
3、榮獲“班級之星”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宣傳欄張榜公布、表彰一個月。
4、獲得“班級之星”先進事跡記錄入相應學生的學籍卡,并告知學生家長。
(二)系部之星
1、每學期評選一次(下學期前三周內評選上一學期的“系部之星”),由班級評議后推薦到系部。
2、“系部之星”總數建議按系部學生總數的30%之內評選(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)。
3、須提交推薦表,視情況可附證明材料。
4、系部成立評議小組,由系部領導、團總支書記及部分教師組成。
5、榮獲“系部之星”的學生名單在校園網站上公布表彰,同時在系部宣傳欄上張榜公布、表彰兩個月。
6、系部頒發(fā)“系部之星”的榮譽證書。
7、獲得榮譽的事跡及證書復印件應記錄和存入相應學生的成長檔案,并告知學生家長。
(三)校園之星
1、每學年評選一次(下學年前一個月內評選上一學年的“校園之星”),由班級評議后推薦至系部,再由系部評議后推薦至學院。
2、“校園之星”總數原則上按學院學生總數的20%評選(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)。
3、須提交推薦表,視情況可附證明材料復印件。
4、學院成立評議小組(由系部學生處、團委及部分專業(yè)教師組成)。
5、榮獲“校園之星”的學生名單與學院“三好學生”等優(yōu)秀學生名單在校園網站公布表彰,同時在校園宣傳欄上張榜公布、表彰一個學期(最典型、最優(yōu)秀的學生可同時公布其先進事跡和照片)。
6、學院頒發(fā)“校園之星”榮譽證書和獎品。
7、獲得榮譽的事跡及證書復印件應記錄和存入相應學生的成長檔案,并鄭重告知學生家長。
七、注意事項
1、各班要積極創(chuàng)設評優(yōu)爭先的氛圍,充分發(fā)動學生參與評選,充分發(fā)揮榜樣的示范作用。
2、各系部要加大宣傳力度,積極宣傳先進學生的先進事跡,通過平凡小事,折射出學生的人格光芒,共同創(chuàng)設“每一個學生都能體驗到成功的喜悅”的良好氛圍,從而積累學生自信、激發(fā)學生潛能、引導學生追求上進。
3、學院將對各類“校園之星”作為高校自主招生擇優(yōu)推薦、優(yōu)秀就業(yè)單位推薦的依據以及各級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(yōu)秀學生干部”等評優(yōu)的重要參考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