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在馬路邊,,撿到一分錢,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邊……”潘振聲先生作詞作曲的童謠傳唱了半個世紀,,教會了一代又一代人撿到他人財物要主動歸還的道理,。作為國家中等職業(yè)教育改革發(fā)展師范學校,,我校也一直致力于學生良好品德的培養(yǎng),,堅持“德技雙修,,知行合一”的教學理念,,并以此作為校訓,。
開學以來,,為了響應學校要求,社會文化藝術系各新生班主任十分重視對學生思想品德的培養(yǎng),,帶領學生學習《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公約》等內容,,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滲透思想品德教育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
8月27日,,19高學前1班殷志冉同學像往常一樣來到食堂吃晚飯,,無意中看見身旁的地上靜靜躺著一張一百元的紙幣。她俯身撿起錢,,立刻拿出手機給班主任吳賢嫻發(fā)去消息:“老師,,我在食堂撿到一百塊錢。”班主任立刻對殷志冉同學拾金不昧的行為進行了肯定,,在家長群里和班會課上對她提出了多次表揚,,并呼吁班級其他同學向殷志冉同學學習。

在這件事中,,拾到的雖然只是百元現(xiàn)金,,但讓我們看到的卻是殷志冉同學閃閃發(fā)光的內心。殷志冉同學的行為,,真正把《滁州市民公約》中的“立誠立義”落到了實處,,為其他同學做了一個好榜樣,同時,,她拾金不昧的精神也值得每一位社會公民學習提倡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