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發(fā)【2017】2號
安徽滁州技師學院教研室工作暫行規(guī)定
總 則
第一條 教研室是學校按相近專業(yè)或課程建立的教學基層組織。
第二條 教研室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教學、科研與推廣,師資培養(yǎng),完成學院下達的教學任務,努力提高教學質量,培養(yǎng)合格人才。
第一章 教研室的任務
第三條 組織教學
1.落實教學任務,抓好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
按照教學計劃組織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學任務,抓好備課、講課、實訓課、習題課、輔導答疑、考試、考查、教學實習、生產實習等主要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的落實,遵照教學管理規(guī)定及時上報計劃和有關材料。
2.加強教學基礎建設
健全各項教學文件,加強教學基礎建設,對各個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提出具體要求,如課程教學基本要求、課程教學標準、教學授課計劃等,編寫實踐教學任務書、教學實訓計劃等,以保證課程質量的不斷提高。同時,要指定專人管理,建立教研室業(yè)務檔案。
3.加強實踐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管理
根據實踐課程教學標準或專業(yè)技能規(guī)范的要求,編寫實踐教學指導書,更新實踐手段、改進實踐教學、保證實踐課程的開出率,加強實踐教學過程管理,提高實踐教學質量。
4.建立健全必要的教學監(jiān)督機制
教研室主任要經常采取課堂聽課、召開座談會等形式,全面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,并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集體聽課和相互聽課并舉行觀摩教學,召開教學評估會,交流、總結教學經驗。
第四條 科研工作
1.開展科研工作,發(fā)揮集體效應
教研室在搞好教學工作的前提下, 結合教學實際積極組織教師參加科學研究,妥善處理教學與科研的關系,明確科研方向,充分發(fā)揮教研室的集體效應。
2.開展學術活動,活躍學術空氣
經常組織開展學術研討活動,協同學院有關部門加強與校外的聯系,進行學術交流、促進教師學術水平的提高。
3.開展教學研究,深化教學改革
以提高教學質量為中心,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活動,搞好教學內容、教學方法、教學手段的改革。每學年要制訂出教學研究和改革計劃,并認真組織實施。
4.發(fā)揮專業(yè)優(yōu)勢,開展社會服務工作
教研室在保證完成教學,科研任務的前提下,發(fā)揮業(yè)務專長,積極組織教師有計劃、有組織地開展社會服務活動,如科技開發(fā)、科技咨詢、技術轉讓等,使教師進一步深入實踐,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。
第五條 師資隊伍建設
1.有計劃地進行師資培養(yǎng)
根據學校師資培養(yǎng)規(guī)劃的總要求,制訂教研室?guī)熧Y培養(yǎng)規(guī)劃,做到定方向、定任務、定要求、定措施。注重建立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,保證教學、科研工作的相對穩(wěn)定。
2.在教學、科研實踐中培養(yǎng)教師
教師的進修應以教學需要為原則,注意在教學、科研實踐中培養(yǎng)教師;要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教師深入實踐,參加生產實踐活動,提高實踐技能,組織外出進修,提高業(yè)務理論水平。重點是抓好青年教師的培養(yǎng)與提高,幫助他們過好教學關、科研關和實踐技能關。
3.做好定期考核
對教師的思想品德、業(yè)務進修和工作情況要定期進行考核、考查和總結,做好教師工作量的統計、上報和課程教學評估工作,并作為教師定職晉級的依據。
第六條 教材建設
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抓好教材建設,對使用統編教材的課程,要注意不斷更新內容,可組織力量編寫參考資料或補充講義;對沒有統編教材的課程,有條件的教研室要發(fā)揮優(yōu)勢自編或協編教材,并爭取公開出版。
第二章 教研室的管理
第七條 教研室由系(部)根據教學需要申請設立,報教務處審核后,經院長辦公會審批。
第八條 教研室主任在系(部)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教研室的工作。
第九條 教研室主任的產生,是在廣泛征求教師意見的基礎上,由系(部)推薦,報教務處審核,經學院同意后聘任,一般任期為三年。
第十條 教研室主任的任職資格
1.政治立場堅定,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。治學嚴謹、為人師表、作風正派、團結協作,具有奉獻精神,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。
2.對本學科有較深的學術造詣,知識面廣,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一定的科研能力,原則上要具備副高級職稱以上教師擔任。
3.具有指導專業(yè)建設,開發(fā)新專業(yè),制定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及教學計劃能力,能夠組織本室專業(yè)教師開展教學、科研活動。
第十一條 教研室工作制度
1.會議制度。每兩周至少進行一次教學研究活動例會。可不定期組織本室教師參加交流會、觀摩會、討論會等,提升教學與科研水平,教研室主任應認真聽取教師對教研室工作的意見,并提出改進措施。
2.教學質量檢查制度。每學期開學前,教研室應提出學期工作計劃,對教學、實踐、教科研等內容作出安排。認真組織落實三期教學檢查制度,穩(wěn)定學院教學秩序,主要檢查內容包括教師對授課計劃的執(zhí)行情況和對學生作業(yè)、實訓實習報告的批改情況以及學生對教師授課情況的反映。
3.工作總結制度。每學期、每學年結束,教研室應召開工作總結會。教師總結匯報本人學年(期)工作。教研室主任根據平時考查和了解的情況,對教師本學年(期)的政治思想、教書育人、教學質量和學術水平等進行評定,報所在系(部)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。同時,教研室主任應向系(部)提交本教研室學年(期)工作總結。
第三章 教研室主任的職責和權利
第十二條 教研室主任的職責
1.負責落實每學期的教學任務,協調科研及其它工作,保證教學質量。
2.組織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、教學執(zhí)行計劃、課程標準的制定,并嚴格執(zhí)行。初審教材選用、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等。
3.制訂本教研室發(fā)展規(guī)劃和年度工作計劃。
4.負責對教研室成員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檢查、考核和評議,負責試卷的審查和教學工作量的審核、上報。
5.作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,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等。
6.完成系(部)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第十三條 權利
1.有對教學事故和在教學質量上出現嚴重問題的處置建議權。
2.有對相關實訓室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建議權。
3.負責教研室人員的定編,有教師調進調出的初審權。
4.安排教師進修計劃,有派出進修的初審權。
5.有對教研室人員定職、晉級、聘任的初審權。
6.有對本學科科研項目的論證和推薦權。
7.享受學校規(guī)定的教研室主任津貼。
第四章 附 則
第十四條 本條例規(guī)定的內容和要求,同時作為先進教研室和先進教研室主任評選的重要依據。
第十五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教務處。
安徽滁州技師學院教務處
2017年3月20日